力群: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6 16:24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土城市沛坡村三民路4號(土城工業區服務中心3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察。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敬請承認。
(2)擬訂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承認。
三、討論事項及選舉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敬請審議。
(2)補選獨立董事、監察人案。
(3)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0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將於股東會四十日前公告。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權之期間訂為:99年3月30日至99年4月9日,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台北縣土城市福安街120號),其他作業規範悉依公司法
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受理股東獨立董事提名權之期間訂為:99年3月30日至99年4月9日,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台北縣土城市福安街120號),其他作業規範悉依公司法
192條之1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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