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公告本公司99/09/17董事會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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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9/17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九十九年上半年止,累積虧損已超過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
一.通過九十九年上半年虧損撥補。
二.辦理期中減資。
三.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辦理現金增資。
四.發行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召開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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