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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

浙江在線:侵權官司未了 上市進程受阻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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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著文化產業振興的東風,以人民網、新華網為首的10家內地新聞網站有望率先登陸A股。目前,沖擊上市計劃已箭在弦上。

借著文化產業振興的東風,以人民網、新華網為首的10家內地新聞網站有望率先登陸A股。目前,沖擊上市計劃已箭在弦上。

《投資者報》11月初了解到,新華網A股上市計劃已獲中宣部批準,人民網正在中宣部的審批過程中,包括央視網在內的2家正在加緊制定方案,還有6家新聞網站正在審批排隊。作為浙江第一新聞門戶網站的浙江在線就是其中之一。

不過,一場與新京報之間曠日持久、至今未了的官司,可能成為浙江在線上市的絆腳石。目前,這場歷經三年的糾紛仍處于膠著狀態,而對浙江在線而言,不僅使得上市進程受到影響,而且最后不得不選擇“整體納入浙報集團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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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轉載引發與新京報官司

浙江在線前身為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的浙江在線互聯網站、浙江省外宣辦所屬的中國浙江網和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旗下的浙江電視臺網站。由浙江省委統一領導,宣傳業務接受浙江省委宣傳部指導和管理。

浙江在線的網站介紹中這樣描述自己,“浙江在線日均訪問量900余萬,最高時達到1200多萬,已躋身中國地方重點新聞網站前五強。”由于轉載了大量《新京報》原創文章,引發了一場持久的訴訟糾紛。

事情初發于2007年,新京報社發現浙江在線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長期大量轉載《新京報》作品,多次協商未果后,2007年下半年,新京報社在北京市一中院起訴浙江在線網站,索賠金額達190多萬,并開始了龐雜的證據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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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由于涉及訴訟管轄權的歸屬問題,案件移送至杭州中院。但杭州中院的裁定卻表示,此案“不宜合并審理,應當予以分案審理”,裁定理由是,“基于著作權的特性”,因為“涉案作品數量眾多,作者達數百人,案情復雜,工作量大”,故而持續多年仍無判決。

這意味著新京報社若要“討回自己的權利”,還得再經歷7706場甚至更多的官司。而此次駁回起訴裁定,距離案件受理之日已過去20個月28天。其間先后更換了4任承辦法官。

新京報社對此表示不滿,“光是收集浙江在線轉載的7000多篇文章,就讓我們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我們把幾大箱子的證據抬進法院,”新京報法務部主任徐耀明稱,為了對每一網頁進行公證保全,該報法務部總共花了一年半時間。

于是,就在今年,新京報社再次向浙江高院提起上訴。據新京報代理律師劉家輝介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新京報被迫從7706篇被非法轉載的報道中選取了10篇文章,于2010年7月底向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10起侵權案件的起訴。

浙江高院7月2日在判決書中表示,法院之前曾經有過將此類案件合并審理的情形,但通常情況下,此類案件的合并審理應充分征求各方當事人的意見。但本案中,作為被告方的浙江在線明確表示不同意合并審理,浙江在線的理由是合并審理無法查明涉案事實。

浙江在線認為,新京報社證據繁多,不易于明晰確認,若分開審理則會更加便利。這也意味著新京報社若想繼續打官司維權,需按照7706篇報道起訴7706次,或按照500余名作者起訴500多次。

令人意外的是,今年7月1日,也就在新京報社訴浙江在線侵權案二審審判結果出來的前一天,浙江在線一紙訴狀又將新京報社告上法庭。在訴狀中,浙江在線狀告新京報社利用自身媒體詆毀浙江在線形象、損害浙江在線的名譽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人民幣1元。

同時,浙江在線狀告新京報轉載浙江在線網站的文章。目前,杭州市下城區法院已受理此案。浙江在線相關人士此前表示,已有確鑿證據證明《新京報》未經許可轉載浙江在線網站文章8000余篇,但新京報社對此予以否認,發表公稱稱“一篇都沒轉過”。

浙江在線的反訴,無疑使得這場報網之爭愈加難解難分。

侵權、訴訟影響上市進程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網站并沒有除體育、娛樂之外的采訪權利,因此對浙江在線稿件的原創性會遭遇質疑。但浙江在線則認為,浙江在線并不是商業網站,不需要與其他商業網站一樣購置內容,浙江在線有大量自采內容。

法庭上,雙方就新京報起訴的10篇文章進行了質證和辯論,浙江在線方面對原告方出示的證據的真實性基本沒有異議,并承認是從新京報網上轉載了上述文章,但浙江在線代理律師辯稱從未轉載過新京報紙媒的任何文章,因此不對新京報社構成侵權。

新京報代理律師劉家輝認為,這一說法十分荒唐,新京報對這些報道擁有著作權,無論被告從哪里轉載了這些報道,只要其轉載行為未經許可,均構成對新京報著作權的侵犯。被告承認轉載了新京報網的文章,就是承認侵犯了新京報的著作權。

新京報社相關人士日對《投資者報》表示,在此次上訴中提出了兩大疑問,一方面,原審法院拖延辦案,未采納新京報社提出的抽樣比對方式進行侵權判定,以不作為方式駁回新京報社起訴不當。

另一方面,新京報社基于著作權被侵犯的事實與浙江在線產生糾紛,雙方主體單一,沒有共同訴訟的前提條件,原審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駁回起訴屬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審裁定,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浙江在線認為,新京報社將7700余件獨立存在的作品合并在一個案件中主張權利,違反了一案一訴的民事訴訟原則,且拒絕分案起訴,原審法院據此駁回其起訴符合法律規定,同時指出,由于涉案7700余篇作品大部分與浙江在線無關,新京報社提出以抽樣比對的方法確定侵權事實缺乏法律依據。“原審裁定并無不當,請求二審法院予以維持。”

目前案件處于膠著狀態,但新京報在社論中表示,“我們不會動搖我們的決心,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為了捍衛法律的尊嚴,將依法維權進行到底。”

而對浙江在線而言,官司還可能影響其上市進程。據《投資者報》了解,目前10家沖擊上市的新聞網站中,有6家正在審批排隊,浙江在線就是其中之一。

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展江此前發出了“新聞網站上市請先檢視一下誠信記錄”的言論,明確指出,明顯存在大規模的侵犯知識產權法行為、拒不承認違法事實的浙江在線名列10個準備上市的網站能否順利上市,恐怕先要過“公信力”這一關。

或許是這個原因將使浙江在線被迫選擇與前述10家新聞網站不同的上市方案。11月11日,《投資者報》從浙江在線方面得到證實,和其他網站先進行試點改革,然后采取獨立上市的情況不同的是,浙江在線會納入浙報集團上市。

一位浙江在線的內部人士告訴《投資者報》:“浙江省委宣傳部最后還是決定,把浙江在線整體納入浙報集團上市,目前集團正在進行資產整合。”

而浙江集團上市有可能借殼,此前*ST白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收到實際控制人傅建中先生致公司的公函。公函提示傅建中正在籌備公司與浙報傳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并已達成初步意向。

對于具體的上市情況是浙報集團內部人士表示很難預料。“如果上市,也是經營類資產上市”,浙江日報報業集團事業發展部主任童杰對于集團上市的事情異常謹慎,“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媒體類企業本身的情況就比較特殊,我們也不清楚具體的情況怎么樣。”

上述浙報集團人士也表示,截止目前,與*ST白貓還沒有實際談妥,只能說有這個意向,沒有到達一個披露的層面。“我們也心里沒底,誰都說不準。”

展江認為,市場經濟造就了非國有互聯網門戶網站的繁榮,也給一些具有“官方”和“國資”背景的網站提供了機遇。這本來是中國政治經濟科技和文化發展的幸事。但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不容大規模的違法行為。“在這方面,占有體制優勢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沒有理由比商業網站做得更差。”

靠潛規則能走多遠

不管這場官司最后誰是贏家,都引發出一個令人深思的話題:新聞網站轉載平面媒體文章是否侵權?

在這場糾紛中,浙江在線一再辯稱,網媒對紙媒的轉載,在現實中是一個“潛規則”,正如浙江在線為自己辯護所說的,“媒體網站之間交換使用稿件,確實是業內多數人基本認可的不成文慣例。“浙江在線”的控股方是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新京報屬于光明日報集團。事實上,黨報集團之間,包括轉載子報的稿件,一直是默認互換原則。

事實上,這種類假的潛規則是新聞網站普遍的生存法則,在國內,許多網站轉載文章并不支付報酬。那么,浙江在線這種潛規則是否合法呢?

法學專家朱巍認為,浙江在線轉載行為系不成文慣例的抗辯,不僅缺乏法律依據,而且也違反了公平正義的社會理念。他認為,在我國早已出臺《著作權法》的前提下,非法轉載為法律所譴責,7月1日起實施的《侵權責任法》重申了這一法律精神,“潛規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與明文法律規定抵觸。

其次,著作權屬于絕對權的一種,是無形財產范疇,對其侵犯等同于現實中的偷竊,即便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勞而獲的行為也為公平正義的純樸理念所排斥,從這個意義上說,任意轉載不能以合法習慣進行認證。

盈利模式受質疑

事實上,浙江在線的官司也引發了業內對即將上市的新聞網站的盈利模式憂慮。不少專家表示,有“政令沖動”之嫌的新聞網站大舉上市仍面臨不少困難。因為這些新聞網站從影響力和流量來說,跟商業網站有相當大的距離,受傳統體制束縛比較嚴重。

任何一家公司IPO上市前,都需要通過嚴格的財務和治理審核,且一項IPO項目運作通常會持續3年以上,這對盈利能力尚不穩定的新聞網站來說是一個極大的挑戰。像許多新聞網站一樣,浙江在線的盈利模式單一,要么靠廣告,要么靠政府補貼,而且在廣告方面還面臨著商業網站的強有力競爭,這樣的公司,就算上市,也難獲得投資者認同。

據《投資者報》了解,初定的10家網站雖然都是國內的大型新聞網站,但其中有一部分是依附于母媒體的網站,其利潤的大部分仍直接或間接來源于母媒體,持續盈利能力有待觀察,浙東在線就屬此列。

這就引發出一系列問題,一方面,公司如何避免母媒體對公司發展方向進行過多的干預;另一方面,公司會否與母媒體之間進行過多的關聯交易,此外,公司如何處理與母媒體之間同業競爭的矛盾,母公司是否會依附其行業壟斷地位影響上市公司的利潤。這些問題都將成為浙江在線上市的障礙。

盡管人民網去年收入3億元,廣告收益近兩年的增長都達到了100%,央視網則已持續盈利5年,其中光是奧運會、世界杯賽事的轉播權就分別獲利數億,但不少分析人士認為,這些新聞網站利潤的大部分仍直接或間接來源于母媒體,持續盈利能力并不樂觀。

中國經濟網總裁王旭東認為,相對于商業網站,重點新聞網站的優勢在于,可調動的各種資源以及對于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影響力。但是,從現有新聞網站的體制和觀念來看,僅靠同質化的內容已不足以支撐盈利的需求。

“如果這類網站在改制后不能及時促成有投入、有產出、有回報的產業化運作,形成固定的盈利模式,這種優勢也很難長久。” 王旭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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