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化學:99/2/15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廣州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廠區電線走火。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2/15
2.發生緣由:疑因電線走火,致分條區火災。
3.處理過程:先由內部消防組織進行初步滅火及隔離火線,同步循通報系統聯繫廣州
經濟開發區消防局進行滅火工作,經20分鐘獲得控制及撲滅。
4.預計可能損失:設備修復及部分成品庫存約rmb22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全額保險,除自負額5%外均可理賠。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全面檢點相關電氣設備,提高檢點頻率,該事故區預估
3-4週即可復工,因庫存約1個月且可由其他工廠調度生產,故產銷無慮。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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