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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力科技: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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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奕力科技: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06月0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八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6,178,025股(含員工紅利1,636,1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06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3567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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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I501010 產品設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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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90,000,000元,分為6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普通股45,787,163股(含私募普通股6,153,304股及未完成變更登記368,6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57,871,630元。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8號8樓。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五至七名,監察人二至三名,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目前有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

(七)訂立章程日期:民國93年11月2日訂立,民國99年06月09日第六次修正。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1,780,25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178,025股(含員工紅利1,636,1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99.194964股;員工紅利新台幣43,243,964元,其發行股數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淨值每股新台幣26.43元作為計算基礎,計算發行股數為1,636,169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計新台幣17元以現金發放。

2.以上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屬於私募普通股所配發之股票股利外,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取得之無償配股與原私募普通股自原交付日起算屆滿三年始得自由流通轉讓。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19,651,880元,分為51,965,188股(含私募普通股6,763,679股),每股新台幣10元。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二)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十三)私募股票簽證機構:永豐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四)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90,837,118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98389924元,訂99年09月02日發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支付。

四、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08月09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08月05日至99年08月09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最後過戶日為99年08月04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戳以99年08月04日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俾可享有配發股利之權利。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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