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期中減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9/17
2.減資緣由: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3.減資金額:1,341,066,280元
4.消除股份:134,106,628股
5.減資比率:63.948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56,022,94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99/11/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係期中減資,依相關法令規定,須併現增同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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