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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醫藥:依董事會決議修改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07/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99/02/2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依金管會證期局及相關法令要求修訂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


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九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董事會決議修改。

(2)修改本辦法第八條第4款之內容如下:

修改前:

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對於已授與但尚未行使認股權利之認股

權憑證,除依前項規定調降認股價格外,本公司將按認股價格調整之差異,以前述調

降後之價格為認股價格加發認股權憑證,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加發認股權憑

證時,遇有不足壹單位者則不予發放。

修改後:

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對於已授與但尚未行使認股權利之認股

權憑證依前項規定調降認股價格,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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