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二審宣判 中入伸1年8個月緩刑四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6 16:23
前兄弟象日籍總教練中入伸涉及假球案,二審上午宣判。原本一審法院認定,中入伸有5個詐欺犯行,還另外參與賭博,判他1年8個月,緩刑4年。中入伸不服上訴,高院審理後上午宣判,高院合議庭認為,中入伸沒有涉及賭博,但認定他犯下5個詐欺罪,判他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考量他是外國人,可能不了解台灣法律,又坦承犯罪深具悔意,宣告緩刑4年,但必須向公庫支付180萬元,全案就此確定。
中華職棒去年爆發打假球,震撼體壇。板檢今年2月,依賭博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簽賭集團及球員等24人起訴。陳致遠等7位球團成員在審理期間,只有前日籍總教練中入伸全部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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