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9/01/172.公司名稱: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1月15日公告變更營業地址應為『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三段207號9樓』;誤植為『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207號9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