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達:堡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增資新股發放及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1621號,並報奉台北市政府99年10月15日府產業商字第099883176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貳、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盈餘轉增資7,729,400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77,294,000元整,均為普通股。
四、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均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五、新股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六、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參、前項增資新股茲訂於99年10月28日(星期四發放,並於同日開始掛牌上櫃買賣,發放方式如后:
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發放日當日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二、未採集保劃撥配發新股股票之股東,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連同「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附加集保存褶封面影本,蓋妥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貴股東如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份證影本者,務請於領取新股時一併繳交(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肆、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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