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容:本公司知悉董事為他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99/07/15
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蕭燈堂 廖月香
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國興繼電器(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深圳市龍崗區坪地中心社區鯉魚貝工業區
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各類電子產品加工 製造 買賣
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100%持股之轉投資公司,故無影響.
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8.公司擬採行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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