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亞:更正公告本公司99年12月13日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12/13
2.公司名稱:新東亞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12月13日公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契約期間錯誤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公告本公司99年12月13日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公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者,事實發生日二日內
公告資訊」辦理公告,將契約期間99/12/24~100/01/12誤植為99/12/13~100/02/13
特此更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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