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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26
2.公司名稱: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透過持股100%之境外公司AMC MATERIALS LIMITED間接投資
「深圳市聯致科技有限公司」美金200萬元,業經投審會核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8/6公告投資「深圳聯致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更正名稱為「深圳市聯致科技有限公司」。
2.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函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經審二字第10400270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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