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QDII限額已報院 兩岸金融往來須考量ECFA談判餘地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主委陳沖15日表示,QDII限額規範已報行政院,但兩岸金融往來辦法須考量為ECFA談判留餘地,因此須慎擬。(鉅亨網記者陳慧琳攝)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 (MOU)明(16)日就要生效,金管會主委陳沖今天表示,QDII限額規定已報行政院待核定,希望能在最短時間公佈,至於兩岸金融往來辦法雖已報院,但他強調,「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也要考慮為ECFA談判留一點餘地。」因此法規擬定不能匆匆忙忙,不要為了趕哪一天非推出不可。
陳沖今天在出席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舉辦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金融議題」研討會時,做以上表示。
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 (QDII)的額度限制和兩岸金融設點參股的往來辦法皆尚未出爐,陳沖表示,QDII額度規定已經報行政院,行政院對限額意見不大,反而是行政院法規會就文字和法規面正在看還有哪些地方要改。
陳沖強調,他不知道行政院何時會核定,但一定須待程序完美完整,他也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公佈QDII限額規範。
另外,關係兩岸金融機構互相設點和參股條件的銀行、證券及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恐怕趕不上MOU的生效,對此陳沖表示,因為還要了解中國的法令,考量很多兩岸政治、經濟因素,以及業界的期望和風險管理,
陳沖更提到:「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也要考慮為ECFA談判留一點餘地。」因此法規擬定不能匆匆忙忙,不要為了趕哪一天非推出不可,反正一定會在最快時間推出,重點是要求其慎重,程序完整,希望能接近完美。
陳沖進一步說,或許大家會問,倘若相關配套沒通過,MOU 生效前後有何差別?他表示,像兩岸金融資訊交換、人員交流都會在生效後啟動。
陳沖仍重申 MOU生效的重要性。他說,他很早以前就強調 MOU是張門票,買票進門後,就像聽音樂會很多年輕人喜歡搖滾區這個最有利的位置,但唯有透過ECFA才可劃到有利座位,充分施展才能、拓展舞台。而金管會去(2009)年 3月已向經濟部提出將金融服務業加入ECFA協議清單,「否則買了門票也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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