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駕駛「失能」交通部遭糾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7-15 14:33
台灣高鐵日前發生駕駛服用安眠藥導致暫時失能的駭人聽聞事件,監察院進一步追查還發現,高鐵曾有兩名駕駛違反執勤前一天不能喝酒的規定。監察院認為,交通部及高鐵局沒有善盡監督管理的責任,在相關法令的修正上也未能與時俱進,因此通過糾正,要求改善。(張德厚報導)
台灣高鐵4月間發生駕駛執勤前服用安眠藥,結果於列車時行進當中,竟然神智不清、暫時失能。監察委員程仁宏、趙榮耀調查後指出,高鐵不但沒有專法規範,民國47年制定的「鐵路法」老舊,裡面也沒有高鐵專章,因此高鐵發生如此重大過失,居然不需要通報高鐵局及交通部。程仁宏:『高鐵至今沒有專法,而是以鐵路法來規範,而且鐵路法裡面連專章都沒有,我們主管機關交通部從高鐵通車至今,有哪些做為呢?』
監委表示,高鐵列車速度較台鐵列車快,但是高鐵行車人員的酒測合格標準卻較台鐵寬鬆,在調查期間監委還發現,今年3月間高鐵還有兩名駕駛違反執勤前一天不能喝酒的規定,結果酒測不過而被暫停勤務,監委痛批高鐵根本無法管控員工紀律。程仁宏:『隔天就要駕駛高鐵,在內部部門聚餐居然喝那麼多酒,喝到第二天上工前酒測不通過,多麼離譜的事情,高鐵在內控管都沒有控管好了,何況在外跟親朋好友喝酒如何規範?』
監委指出,高鐵局對於台灣高鐵的監察,多以事故為主,未能提高「駕駛失能」的監察次數,沒有善盡監督管理的責任,也沒有督導台灣高鐵公司建構「多重安全防護」應變機制,基於多項違失,監察院通過糾正高鐵局及交通部,要求於兩個月內做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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