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連:公告本公司9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7/14
2.公司名稱:胡連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公司本次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
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
及訂約日期公告。
(2)本公司已於99/07/14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合約,故依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代收員工及原股東認股價款合約: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永豐銀行世貿分行。
(2)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台北富邦銀行汐止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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