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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改由富邦金參股廈門銀?蔡明忠:需考量香港富邦股東權益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福州 2010-04-16 12:45


兩岸金融三法限制金控業登陸僅能在直接、間接投資擇一進行,富邦金(2881-TW)董事長蔡明忠今(16)日頗有微詞,表示「如果可以直接投資、誰要間接」,是否調整投資主體,也須考量上市公司香港富邦銀 (0636-HK) 的股東權益,非台灣單方面可決定,因此他希望金融三法修正案時能再適度調整。

台灣國內銀行西進登陸,國內母行或海外子行可採二擇一方式進入大陸,型態除了辦事處,分行、子行和參股只能三擇二,參股也只限 1家。


2008年底,富邦金透過子行富邦銀行(香港)間接投資人民幣2.3億元,取得廈門市商業銀行增資後發行股本19.99%的股權,成為第一家透過第三地登陸參股的台灣金融機構;不過在兩岸金融三法公佈後,未來富邦若要持續登陸,只能由富邦香港繼續投資,除非將參股主體改為富邦金。

對此,蔡明忠今天首度回應表示,間接投資因涉及中、港、台三方的主管監理機關,會比較複雜,當時就是因為金融業登陸尚未開大門、走大陸,考量時空背景,選擇以富邦金子公司香港富邦銀為投資主體,間接參股廈門銀登陸,但他坦言,「如果可以直接投資、誰要間接」。

蔡明忠進一步指出,外界在討論富邦金是否調整投資主體時,好像都忘了香港富邦銀也是香港上市公司,有獨立的監理機關及龐大股東,未來是否要調整投資主體,也須考量該上市公司的股東權益。

他還說,台灣金融主管機關對台資金融業登陸,自我設限,「限制自己不見得是更好的談判籌碼,恐怕連大陸監管單位都會覺得很奇怪」,因此蔡明忠希望,金融三法下一階段的修正可再行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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