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城市規劃管理:低于24米住宅樓須“戴帽子”
鉅亨網新聞中心
《廈門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11月起實施,其中規定,低于24米的住宅樓,屋頂應當建成“坡屋頂”。
中新社援引海峽導報11月20日報道,昨日從規劃局獲悉,《廈門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本月起實施。其中規定,低于24米的住宅樓,屋頂應當建成“坡屋頂”。
“坡屋頂”就像建筑的一頂帽子,有的只是一邊有“帽檐”,叫“單坡式”,有的兩邊都有“帽檐”,叫“雙坡式”,有的甚至是“四坡式”。它的好處是美觀漂亮,又可以防止屋頂違章搭建。
據了解,在《規定》的征求意見稿里,只是要求50米以下的居住建筑應采取坡屋頂,正式稿出臺后,要求低于24米的居住建筑應采用坡屋頂,24-50米的居住建筑,宜采用坡屋頂。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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