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96年員工認股權憑證於99年第一季認購計5,000股,每股認購金額為新台幣32.7元。二、前述請求認股新增發行普通股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三、經請求認股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四、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2705-8280)。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