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案延長募集三個月期間已經主管機關核准備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10/18
2.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7月26日金管證發
字第099003902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因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本公司開始
上市承銷作業前尚有應行說明及釐清之期後事項,為確保本次現金增資募集完成之可
行性及未逾法令規定之作業時間,以維護股東權益,故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已取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99年10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7077號函核准備查在案,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