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正科技:代子公司合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4 18:34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12/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昆山合正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昆山合正為合正國際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648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1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1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82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69004
5.計息方式:
年利率4%。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一次清償。
(2)日期:
自借款日起算三年,即2013年12月。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01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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