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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高鐵泰安站腐敗局長落馬,引發土地糾紛

鉅亨網新聞中心


正火熱建設中的京滬高鐵,從北至南,所到之處,無不給當地土地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山東省境內,京滬高鐵從泰山腳下貫穿而過,并在這里設站——泰安站,坐落于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

因為京滬高鐵泰安站,這個因泰山而聞名的地級市隱約涌動著一股投資建設的躁動。

楊海青,山東省泰安市泰創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創置業”)董事長,正站在泰安站站房施工現場不遠處的一處空地旁,眉頭緊鎖。根據泰創置業提供的相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眼前的這片200多畝土地屬于泰創置業。

故事的開始平淡無奇:2001年11月,泰創置業與泰安市岱岳房屋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岱岳開發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獲得139200平方米(折合208.8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突然,高潮不期而至:2009年,京滬高鐵從這片土地旁經過,泰安站就建在不遠處,泰創置業的這幅土地立即身價倍增,楊海青這筆近十年的投資可望獲得豐厚回報。


可是,此刻的楊海青為何憂心重重?

“這片土地已經不屬于泰創置業,國土部門已經注銷了其土地使用權證。”6月10日,岱岳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黨組書記郭立勤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明確表示,“泰創置業的這片土地,是在2006年全國土地違法案件普查后被注銷使用權的。”

蹊蹺的是,本報記者在岱岳區相關政府部門查閱獲悉,目前所涉地塊的使用權人登記的依然還是泰創置業。與此情形相呼應的是,本報獲得的一份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8日作出的行政判決書顯示,撤銷岱岳區人民政府此前作出的撤銷泰創置業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行政決定。

只是,這一判決至今尚未真正執行。當地政府依然堅持原撤銷土地使用權證的決議,同時上述土地已經被部分征用作為泰安站新區相關住房項目開發用地,且已經在部分土地上開始施工。

故事情節急轉直下,楊海青似乎無力回天。他告訴本報記者:“京滬高鐵是國家重點工程,泰安站新區建設征用土地我們支持,但應該給我相應的補償,就這點要求。”

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本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與泰創置業上述地塊一同被撤銷土地使用權證的一共涉及岱岳區50宗土地。核心知情人士透露,一系列變故的背后,與因受賄、貪污、挪用公款等罪于去年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原建設局長周廣玉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未被執行的法院判決

2000年初,泰創置業的原投資人,通過泰安市岱岳區政府招商引資渠道,決定在泰安市岱岳區投資開發房地產,成立泰創公司,岱岳區政府承諾給予諸多優惠政策。

在岱岳區政府的直接安排下,2001年11月,泰創置業與岱岳開發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后者為岱岳區政府下屬國有企業,負責岱岳區的土地開發工作。依據合同,岱岳開發公司將其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區粥店辦事處馬灣村的13998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泰創公司。

泰創置業提供的相關材料顯示,岱岳開發公司轉讓上述土地時,相關土地已經獲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證書編號分別為岱岳國用(2001)0001號、岱岳國用(2002)0002號和岱岳國用(2002)0003號。

土地使用權轉讓后,泰創公司依據岱岳區政府的通知,前往其下屬的規劃處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02年1月12日,泰創公司在支付配套費108萬元后領取了編號為魯泰岱000050號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編號為魯泰岱000049號和00050號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名稱為“佳合花園”。

此后,泰創置業分三次向岱岳區政府申請項目用地,岱岳區政府審查后予以批準,獲得了139200平方米(折合208.8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泰創置業并分別于2002年5月和9月依法辦理并領取了岱岳國用(2002)096號、0188號和0189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述證書上明確載明相關土地由岱岳開發公司轉讓給泰創置業。

不過,項目卻并沒有順利開工。

泰創置業隨后在向岱岳區政府及相關政府部門申請開工許可證過程中,數次被岱岳區政府以上述土地規劃變更為由拒絕辦理開工許可證,經多次催辦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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