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準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第二次收回特別股法定減資案並訂定減資基準日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23

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前於民國90年度發行特別股計2億元,業於民國101年11月8日

到期償還收回半數特別股計新台幣1億元,並依法完成第一次收回

特別股法定減資變更登記在案;剩餘半數新台幣1億元之特別股將

於民國104年11月8日到期,本公司將依增補協議之計劃,全數償還。

(2)本公司茲為配合上述案由,擬辦理第二次收回特別股減資事宜。

本次擬辦理收回全數特別股減資計NT$100,000,000,分為

10,000,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359,000,000,

分為35,900,000股,每股面額NT$10,分次發行。

(3)收回特別股減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11月09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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