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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15日出臺限購政策,采取四方面措施鞏固廣州樓市調控成果,其中,規定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據中國證券報10月16日報道,繼上海、深圳等地“限購令”推出之后,廣州15日也出臺限購政策,規定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只能限購一套新房,非常住外地個人和家庭不得購買商品住宅,未滿18歲人士不得單獨購買商品住宅。
廣州市房管局等部門15日聯合印發了《關于貫徹住建部等部委宏觀調控政策促進廣州市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并將采取四方面措施,以鞏固廣州樓市調控成果,強化調控。
廣州市房管局新聞發言人黃文波介紹,要在限制炒房方面采取措施,廣州市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應包括夫妻雙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只能購買一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黃文波還解釋,廣州市提出了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認為未成年人單獨購買商品房是不合理需求,是一種超前的消費需求,這種超前消費應該得到抑制。
在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廣州市將嚴格貫徹國家政策,對第二套房貸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礎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同時,住房公積金同步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廣州市還將加強土地增值稅調控,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樓盤,地稅局會同房管局密切關注,重點對其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付影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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