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科技: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額50,000,000元正,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03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12878號函及99年04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1774號函核准在案,經臺北縣政府99年6月8日北府經登字第0993090780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
二、將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無實體(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本次現金增資之普通股股票茲訂於民國99年06月24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以劃撥方式轉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集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再向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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