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準: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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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99年5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730,3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86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神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6.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7.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8.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9.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0.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
11.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2.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3.CC01090電池製造業
14.F113110電池批發業
15.F213110電池零售業
16.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17.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8.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9.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20.IE01010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21.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2.F113020電器批發業
23.F213010電器零售業
24.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
25.F401010國際貿易業
26.I103060管理顧問業
27.JE01010租賃業
28.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2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整,分為12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3,035,280元整,分為37,303,528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529號3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5年10月1日訂立,民國99年5月5日第6次修正。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0,338,810元整,分為41,033,881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以民國98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7,303,5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730,3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二)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得由股東自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辦理併湊或併湊後仍未滿一股者,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劃用途:健全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74,607,056元,每股配發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8月4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7月31日起至99年8月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99年7月30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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