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0/15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
本公司第二次買回庫藏股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數予以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000股
5.減資比率:1.36%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450,757,69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註銷股本減資基準日訂為9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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