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益電子: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2/11
2.公司名稱:協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板橋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2/10上午進入本公司進行搜索之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板橋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2/10上午進入本公司進行搜索,本公司完全配合調查
並提供相關帳冊及銀行往來的資料。
(2)有關於董事長吳俊良住家及辦公室所發現的現金約3.46億元,因為調查局以該
款疑似個人不法所得故要求清點並先存入台銀帳戶。該現金本公司之子公司匯
出時皆已以費用科目列帳,故不會對公司之財務報表有所影響。
(3)調查處查出董事長吳俊良利用本公司之海外子公司sirtec international(協
益威京)、sirlong (協隆威京)將其資金匯入利用員工名義設立的海外紙上
公司帳戶,本公司將了解其合法性及金額,如確定其金額為不法所得本公司將
依法追討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4)董事長吳俊良及二名調查局指定員工昨日上午皆配合前往台北市調處及板橋地
檢署並已分別於昨天晚上完成偵訊後交保。
(5)該搜索行動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本公司尊重司法,並配合檢調之行動,靜待
司法調查結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