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廣州開出首張超能電價罰單,加征12企業0.05-0.15元/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華社14日消息,近日,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聯合發文,決定從2010年10月1日起,對清遠市藍谷陶瓷有限公司等12家超能耗限額標準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每度電在正常繳費的基礎上加收0.05元(人民幣,下同)到0.15元的懲罰性電價。這是廣東省首次執行懲罰性電價政策。
根據有關規定,廣東省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具體加價標準為︰超過限額標準1倍以上的,每千瓦時加價0.3元;超過限額標準在70%到1倍之間的,每千瓦時加價0.15元;超過限額標準在30%到70%之間的,每千瓦時加價0.1元;超過限額標準不到30%的,每千瓦時加價0.05元。
首批被執行懲罰性電價的企業包括︰清遠市藍谷陶瓷有限公司、清遠聖利達陶瓷有限公司、肇慶市偉達陶瓷有限公司、肇慶聖暉陶瓷有限公司、梅州嘉鼎水泥有限公司、廣州市強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陽江市宏大鋼鐵有限公司、雲浮市新興縣裕輝陶瓷有限公司、位於惠州市的廣州市水電局水泥廠、惠州市惠陽新白雲水泥有限公司、江門市恩平市田野實業有限公司、江門市恩平市熊貓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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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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