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勤科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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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公司99年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1219號函准予申報生效。
二、茲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安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本息以本公司營業收入償還並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代理還本付息事宜。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購置辦公場所及裝潢。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整,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44,367,088股,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443,670,880元整。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依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餘額為新台幣905,112仟元。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世貿分行,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擔保,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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