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益電子:板橋地檢署指揮調查局進入本公司進行搜索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2/11
2.公司名稱:協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板橋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2/10上午進入本公司進行搜索,負責人吳俊良於同一時間前往
調查處配合調查,該搜索行動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本公司尊重司法,並配合檢調之行
動,靜待司法調查結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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