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群雷射:本公司第八屆第四次臨時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2/11
2.公司名稱: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例行性會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為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美金220萬元案。
(2)修正本公司投資架構以 k laser china group holding co., ltd. (cayman)
為未來中國光群回台上市之主體案。
(3)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間接投資之子公司holoprint co., ltd 美金180萬元案。
(4)通過本公司間接投資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案。
(5)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之股數及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6)通過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案。
(7)通過九十九年公司營運計畫與預算案。
(8)通過銀行借款額度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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