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維電子:振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25,633,282元,依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之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訂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二、經董事會決議,茲訂定九十九年八月四日為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九十九年八月四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配息之權利。
三、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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