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9/10/152.公司名稱:和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316,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增資基準日為9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