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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0/15
2.公司名稱:祥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OTC之證櫃上字第0930000326號函及
證櫃監字第0960203743號函辦理
依據本公司99年9月底自結財報計算
負債比率:82.98
流動比率:66.29
速動比率:49.36
99/09/30 授信總額度 已用額度 未用額度
銀行額度(仟元) $ 878,892 $454,072 $ 424,82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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