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馳: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票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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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票事宜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四日(99)馳幕字第005號
壹、本公司經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8,970,000元
,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2,897,000股(含私募股份3,734,090股),業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08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024號函核准
在案,並奉經經濟部商業司99年08月13日經授商字第09901185150號函核准
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申請換發股票之計劃,經洽台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08月20日台證上字第0990024789號函准予
備查。
貳、茲依規定將減少實收資本之相關事項公告於下:
一、公司名稱: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次減資相關明細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已發行股份總額628,970,000元整,分為
62,897,000股(含私募股份18,210,67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2)本次減資情形:減資128,970,0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12,897,000股(含私募股份3,734,090股)。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含私募股
份14,476,582股),每股面額10元整。
(4)換發新股之換發比率: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
其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205.495254股,即減資20.5495254%。
四、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1)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99年10月04日。
(2)減資換股止過戶期間:99年10月05日至99年10月19日。
(3)減資換票基準日:99年10月09日。
(4)自99年10月01日起(依法停止過戶日前第二個營業日),舊股票停止在
證券市場買賣,並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舊股票不得作為
買賣交割之標的。
(5)股票換發日、新股上市日、舊股票停止上市日:99年10月20日。
五、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海湖村海山中街51號。
六、公告方式:依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為三年,
連選得連任。
八、本次減資銷除股份總額及條件:本次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128,970,0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2,897,000股(含私募股份
3,734,090股)。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
有股份每仟股減少205.0495254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減資
後之股權,以現金支付,其餘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減少資本額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含私募股份14,476,582股,每股
面額10元整。
十、新股票印製說明:一律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
(1).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之。
(2)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轉讓申請書、買進報告書、
身份證影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3)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辦換
票。
(4)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5)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1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十二、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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