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加強登錄興櫃效益 企業申請上櫃可採預審制度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櫃買中心今(13)日表示,為使興櫃監理與上櫃審查作適度連結,充分發揮公司登錄興櫃之效益及縮短公司上櫃時程,因此鼓勵擬申請上櫃之公司採用預審制度,也就是公司於預計申請上櫃前 3 個月便可提前檢送上櫃審查資料。
櫃買解釋,預審制度之具體作法為當興櫃公司計畫在未來3個月內申請上櫃,櫃買中心將藉由加強興櫃監理作業,例如進行財報審閱、內控抽核等查核作業,以及覆核證券商及會計師提前檢送之申請上櫃評估資料等,以執行相關上櫃審查作業,且若未發現異常,於公司正式申請上櫃後將不重複執行查核,以簡化申請公司作業及縮短公司上櫃時程。
另外,若該期間內發現重要問題,則可先與公司、推薦證券商及會計師共同討論,以及早釐清相關問題及協助公司改善,不止仍可維持既有之審查品質,也能降低公司正式申請上櫃後退件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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