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增資股票發放暨上市買賣日期及現金股利發放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九十八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21,802,370元,發行新股2,180,237股及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3,667,960,868元,依民國99年6月14日本公司收盤價517元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發行新股7,485,481股,以上共計發行新股9,665,71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29日金管證發字0990033415號函核准,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9年8月9日園商字第09900230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自99年8月27日(星期五)起掛牌上市買賣。
二、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原已上市股份:普通股1,090,118,8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新台幣10,901,188,540元整。
(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三、本次增資股票預計於99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以劃撥方式轉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再向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四、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8,343,090,211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5.99792445元,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自99年8月27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