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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三億交保 彰檢今再提抗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06 14:27


彰化地院召開延押庭,裁定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被告以三億到五百萬元金額交保,外界質疑「換湯不換藥」輕縱魏應充;彰化地檢署審酌後認為,魏應充等被告勾串滅證與逃亡風險,不會因提高保釋金而消除,今天二度向台中高分院提起抗告!

(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院在四號更改庭期,先行召開延押庭審訊遭到台中高分院撤銷、要求重裁的頂新不法油品案中,前董事長魏應充、常梅峰、陳茂嘉與楊振益等四名被告獲得一億元高額交保案,在外界高度企盼司法正義的情況下,結果裁定將魏應充交保金提高到三億,其他三人一樣以五百萬元保釋候傳;訊息傳出後,外界眼看魏應充家屬又迅速補足三億元保釋金,觀感更是不佳,質疑院方「換湯不換藥」;經連日審酌,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在上次抗告書中,已一再舉出事實說明四位被告和證人之間有串證疑慮,這次法院裁定只是把交保金提高,除援用上次抗告理由,並台中高分院說明,對擁有雄厚資產的被告魏應充,即使提高交保金為三億,實質上仍無法拘束被告不去串證。

檢方在二度抗告書中敦請院方,考量本案是具有重大公共利益,交保手段並無法遏阻魏應充等多名被告串證與逃亡之風險,被告仍有羈押禁見必要性,請求臺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更為適當、合法之裁奪,以符法令規範與社會期待。(翻攝:李河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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