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10/14
2.發行股數:普通股125,000,000股。
3.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7.83元折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計12,500,000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之股份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其餘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出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112,500,000股,
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若有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9/10/20
13.最後過戶日:不適用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不適用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不適用
16.股款繳納期間:99年10月18日至99年10月20日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99/10/14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詢圈-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分行
員工-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1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99年9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27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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