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虹積電: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三五元整。二、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三、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四、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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