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公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申報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之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被取得股份公開發行公司公司資料]
公司名稱: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2,286,063,935 股
[取得人資料]
(一)取得人之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人之統一編號:23638777
取得人之所在地: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5號
(二)申報時取得之股份總額及佔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571,523,484股,25.00%。
(三) 取得之方式及日期:本公司原持有和碩國際投資(股)公司之股份,因和碩國際投資(股)公司與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於99年6月10日合併,以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為存續公司,故取得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之股份計571,523,484股。
(四) 取得股份之目的:(詳取得方式)。
(五) 資金來源明細:(詳取得方式)。
(六) 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 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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