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上:公告本公司訂定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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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10
2.私募資金來源:洽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特定人
3.私募股數: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167,600,000元
6.私募價格:16.76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本次之私募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相關規定處理之。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提供新建案土地及工程興建開發所需資金,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私募係依本公司99年6月24日之股東會決議處辦理,
並經99年8月10日董事會決議決行。
(二)私募價格訂定係依本公司本次私募訂價日(99年8月10日)
前一個營業日(99/08/09)於櫃買中心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參考價格
(三)私募增資基準日:99年8月13日
(四)繳款期間:99年8月10日至9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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