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寶動能:公告債權人對本公司資產撤回假扣押執行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債務人: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永康分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3)法院名稱:台灣台南地方法院
(4)相關文書案號:南院龍97執全西字第3147號、南院龍98執全助西字第148號
2.事實發生日:99/06/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前於97年11月20日,因財務吃緊,故向法院申請重整,各債權人為確保其債權,
故陸續自97年12月起分別向台南地方法院對本公司位於台南市東區新東段土地、建物申
請假扣押登記並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查封,台南地方法院並於98年07月23日執行假扣押
程序,因本公司積極與各債權人協商還款事宜,與各債權人取得共識後,其陸續向台南
地方法院申請對本公司東寧路之統一國際大酒店撤回假扣押執行,本公司於今日接獲台
南地方法院通知債權人之撤回假扣押執行通知,故於今日公告說明之。
4.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與各債權人協商後,待資金到位後,將償還協商後之債務,本公司將依相關法
令辦理後續債權人對本公司資產撤回假扣押執行相關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評估目前對財務及業務方面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辦理後續相關債權人對本公司撤回假扣押執行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相關債權人對本公司東寧路之統一國際大酒店之土地地號:178、178-1、178-6、
356-1、357-1、371-1號,建物地號:5424號已向台南地方法院撤回假扣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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