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終拒大公資質申請 大公的美國夢破滅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美國當地時間9月2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下稱“美證交會”)以“無法履行對大公的監管”為由,最終駁回了中國的民營信用評級機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下稱“大公”)希望成為美國官方認可的債券評級機構的申請。
9月25日,大公在發給《中國經濟周刊》的“大公關于美國證交會拒準聲明”中對美方拒絕理由作出駁斥,表示此舉為“對中國和中國評級機構的歧視”。
“美國的拒絕理由是耍無賴”
美證交會發給大公的函件中顯示,美證交會以“無法履行對大公的監管”,即不能“跨境監管”為由,拒絕了大公注冊成為美國“國家認可統計評級機構”(NRSRO)的資質申請。
而此前的4月,美證交會以“大公”在美沒有辦公室和客戶、無法確定其法律框架能否適用為由,將大公提交的美國“國家認可的統計評級機構”資質申請列入拒絕程序。
此次美國正式拒絕大公進入的理由,在大公看來是“耍無賴”。
在函件中,美證交會表示,大公申請被拒是因為其目前不能遵循美聯邦證券法對記錄保存、產生和檢查的規定,國籍不是申請被拒的原因。
美證交會指出,在大公申請資質過程中,美證交會和大公之間的通信往來需要中國的證券監管機構審查并充當中介,此舉不符合美聯邦證券法的規定。大公遞交給美證交會的文件中可能刪除部分涉及國家機密的內容。
大公對此回應稱,提交給美證交會的文件中根本沒有涉及“國家機密的文件信息”,因此也不會出現中國監管機構刪除信息一說。對此,相關業內人士表示,美證交會此種表態是“妖魔化”了中國監管當局,理由很牽強。
大公指出,“跨境監管”事關國家主權,可以通過國家間監管部門協商或國際通行的“監管互助”解決,大公申請美國評級資質完全是一種市場行為。“美證交會不應該把兩者掛鉤并以此為由拒絕大公的申請。”
據了解,在美國,具有NRSRO資質的3家外國評級機構的審核中,美證交會從未將“跨境監管”作為必要審核條件,也從未對3家外國評級機構進行過“跨境監管”。
大公表示,其堅決反對美監管機構對大公設置這一障礙,這是對中國和中國評級機構的歧視,將考慮適時啟動包括追究法律責任在內的維權行動。
據介紹,美證交會將中國評級機構拒之門外,不僅有悖于美國《證券交易法》和《統計評級機構的監管規則》,同時也給大公的正常業務活動帶來不利影響。
“三大”壟斷評級話語權
長期以來,國際評級市場幾乎被標普、穆迪、惠譽3家美國評級機構壟斷。有業內人士稱,美證交會拒絕大公的申請旨在維護“三大”的壟斷地位。
對此,大公表示,“美證交會的蓄意拒絕分明是在阻撓大公爭取國際評級話語權以維護其3大評級機構的壟斷地位。作為美國最大的債權國,中國在美擁有巨額金融資產,因此享有在美評級話語權對于維護我國海外金融資產安全意義重大。”
雖然美國政府對大公進入美國評級市場設置了重重障礙,但長期以來,美國政府卻全面支持其3大評級機構進入中國。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的“信用評級與國家金融安全”課題組指出,迄今為止,3大評級機構已占據了中國2/3的評級市場。
大公指出,其有權為維護債權國利益在美開展評級業務,評判債務國風險,并希望美證交會能夠遵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框架精神,遵守國際公認的市場準則和監管法則,透明、公正地向世界各國開放評級市場。
據了解,美國擁有全球最大的資本市場,獲得美國“國家認可的統計評級機構”資質即被公認為國際性的評級機構。據悉,2008年7月,大公啟動了美國NRSRO申辦工作。
截至目前,全球近200家評級機構中只有10家在美獲得資質,其中7家美國本土公司、2家日本公司、1家加拿大公司;但后3家外國機構進入美國后從未開展業務。
今年7月,大公推出了國內首份國家主權信用評級報告,是首個非西方國家評級機構向全球發布國家信用風險信息。
評級市場開放應堅持對等原則
大公總裁關鍵中此前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坦言,國內評級企業想要發展,必須得到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一位國內資深評級業人士認為,“大公被拒表面上看是由于不符合美國的市場準入,或者說美國是在保護本土壟斷企業,但換個角度想想,人家即便是通過政策運作來保護本國企業又有何不可?”
據了解,美國資信評級業在1970年代加快發展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監管部門在有關規定中廣泛使用資信評級結果,特別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1975年對標準普爾、穆迪、惠譽三家資信評級機構評級結果的認可,使這些公司的業務迅速發展,并迅速成為在國際上產生重要影響的跨國機構。
“雖然國際金融爆發后,3大評級機構的聲譽被毀,但他們的監管政策仍然可以從制度上保障本國評級機構不受外來企業的影響,在此前提下,3大評級機構可以憑借他們的實力進入任何一個可以進入的國家。”上述評級業人士稱。
而對于中國的評級業來說,“各自為政、政出多門”的監管現象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監管成本,降低了監管效率,同時也直接加大了評級機構適應監管的成本。整體來看,多重監管不利于我國形成完善、嚴謹和高效的評級業生態環境,既不利于監管,更不利于評級業的發展。
據記者了解,目前在國內,公司債券評級業務由證監會監管;企業債券評級業務由發改委監管;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金融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等銀行間債券市場評級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
此前,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的“信用評級與國家金融安全”課題組提出,我國信用評級市場的對外開放必須堅持對等原則。在批準外資進入中國信用評級市場的同時,也應該要求其所在國政府承諾對中國評級機構的市場準入。
“目前,國家沒有明確限制評級業外資投資的比例。銀行業對外資限制投資比例規定為25%,證券業則將門檻定為33%。評級機構屬于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否也可以參照金融機構的規定,定出一個相應的比例?”上述評級業人士稱。
此外,據記者了解,目前各監管部門均對信用評級機構實行許可制度,導致評級業務資格的許可沒有統一標準。
事實上,一些部門的許可標準和許可程序也不夠明確。資料顯示,目前除證監會頒布的《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信用評級機構業務資格的許可標準有明確、公開、較為系統的規定外,其他部門的許可標準仍未明確成型。
有分析認為,在當前國內未形成統一監管格局,且對外資無嚴格限制的情況下,中國評級企業在國內已面臨國際巨頭壓力,更遑論“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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