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勤精機:更正本公司99年3月份背書保證資訊申報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4/09
2.公司名稱: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99年03月份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本公司對大陸地區
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及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漏列,
更正金額為64,096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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