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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8日消息,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今日公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規定,自即日起,現行所有獲得乳制品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的企業,應當在提交能夠證明其滿足《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規定相關文書的基礎上,按照質檢總局公布的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之前重新提出生產許可申請。從2011年3月3日起,凡未重新獲得生產許可的,依法停止生產乳制品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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