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晶:本公司新增代理發言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1/02/2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會處副處長 / 闕良武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新增闕良武先生為代理發言人;
本公司目前另一位代理發言人為郭佩姍小姐
7.生效日期:101/02/28
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5218000分機179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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