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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冒貿易協定》將發布,中國企業瀕臨風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日前,多國簽署的《反假冒貿易協定》(ACTA)劍指國際貿易中的假冒和盜版商品,規制范圍包括假冒商品、假藥以及互聯網上的著作權侵權案例等。有關專家認為,這一由發達國家主導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主要針對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對中國代加工企業的出口行為或將形成貿易壁壘,需引起高度重視。

歷時兩年多的秘密“拉鋸”,各國近日終于對《反假冒貿易協定》(ACTA)的文本達成一致。據歐盟官員透露,最終協議內容將在幾周內對外正式發布。歐盟委員會表示,ACTA針對各國應如何實施他國的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制定標準,將為在全球范圍內更有效地打擊盜版鋪平道路。受訪相關專家認為,這一由發達國家主導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主要針對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對中國代加工企業的出口行為或將形成貿易壁壘,因此需要企業充分重視ACTA及相關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方式。

秘密研制的武器

據悉,最早提出這一協議的想法源自美國和日本在2006年的一次談判,此后,加拿大、歐盟、澳大利亞等國的加入使談判進入正軌。有報道顯示,談判在今年10月初達成了“原則協議”,但其中并未出現更多細節。事實上,這一協議的文本內容和談判進程都一直在秘密進行中,被國際輿論廣泛指責為“偷偷摸摸的發達國家立法”。


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博士、原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魏衍亮認為,ACTA的保密狀態是為了防備發展中國家提出反對意見,防備參與協議起草和討論的發達國家群體分化。從2010年4月公布的草案來看,ACTA內容廣泛,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民事、行政、刑事、邊境及數碼環境執法等多種措施和保護手段,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等現行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尤其是對數字環境下知識產權保護作出了一些新的規定,進一步彰顯了知識產權國際發展的較強保護趨勢。

ACTA威力不小。據外媒披露的細節內容顯示,ACTA比TRIPS更具體、更強硬,也更具操作性。ACTA將賦予海關對出入境人員所攜帶的MP3、筆記本電腦和手機進行檢查的權利。而DVD和其他數碼產品上儲存的音像制品,無論合法與否,都必須接受檢查。同時,當政府官員發現任何不法行為時,可以對盜版者進行處罰,沒收并銷毀復制設備。民眾也將被賦予執法權,公共保安在沒有法官在場的情況下,可以對嫌疑人進行初步檢查。“這個協定肯定不僅僅針對侵犯著作權的盜版商品,也同時覆蓋了假冒和盜版等各種知識產權侵權商品。”魏衍亮補充說。

發達國家的策謀

對這一協議,《文匯報》國際評論專欄撰稿人鄭若麟毫不客氣地撰文指出,目前“反盜版”所針對的仍然是非發達國家。可以想見,一旦這樣一個協議成為現實,無疑會成為發達國家打擊發展中國家的又一“武器”。北京方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林告訴記者,著作權、商標、專利等都可以通過各種公約和協議進行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學博士武長海也表示,基于共同的利益考慮,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保護上互相策動,利用WTO等多邊場合將符合其利益的立場體現在一些國際規則中。“如TRIPS、《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等,基本上體現了發達國家的利益需求,發展中國家客觀上成為‘犧牲品’。”武長海直言。但是,魏衍亮強調,像ACTA這種主要由發達國家參與和管理,又主要服務于發達國家利益,甚至成員國“清一色”為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在歷史上沒有先例。

中國企業瀕臨風險

聯想公司專利管理經理陳媛青對記者說,知識產權可以是一種資產,也可以是一種武器。目前來看,ACTA將對中國企業產生不小的威脅。魏衍亮分析說,ACTA策動者的最大目的是,把2008年以來的國際金融危機責任推給“用假冒偽劣商品摧毀正常國際貿易的中國”,通過更加嚴厲的民事、刑事、行政措施一舉制服中國企業,使之大規模退出國際市場。

吳林則指出,從目前來看,中國并非ACTA參與國,也不會很快加入這個協議中,那么其影響更多的是對與協議成員國進行貿易活動的中國企業。ACTA一旦生效,這些企業將面臨更加強硬且嚴格的知識產權監督和管理體系,特別是OEM企業的出口行為可能面臨壁壘。為此,她建言,中國企業應搜集相關信息,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具體而言,一方面規范自身行為,不盜版、不仿冒;另一方面需要加強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的意識,不被他人侵犯。

魏衍亮進一步表示,中國企業對歐美日等發達地區的出口將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局面。為避免風險,中國出口企業應敦促下單的外國客戶提前簽署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保證書以及知識產權侵權的免責擔保書,這是基本的自我保護措施。

除此之外,武長海建議,出口企業應改變原來主要通過增加產品出口數量來發展出口貿易的模式,確立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產品質量和科技含量的發展思路。“只有盡快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業、技術和產品,才能突破國外知識產權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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