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電腦:(更正-減資後之每股淨值應為新台幣93.87元)公司因分割減資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者,其減資對公司財務報告之影響及預計換股作業計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0-11 08:58
第三十四條 第35款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99/07/1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99/10/0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與流動在外股數:本公司減資前資本額為新台幣 3,283,800,250 元,
本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500,000,00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50,000,000股,減資
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78,380,025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783,800,250 元。
每股淨值(自結數):本公司減資前(99/9/30)為每股新台幣55.82元,減資後
(99/10/1)為每股新台幣93.87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發行普通股
3,283,800,250元。
(二)本次辦理分割減資新台幣1,5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150,000,000股,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
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約為45.678783%。
(三)分割減資後發行股數178,380,025股,每股金額10元,實收資
本額為1,783,800,250元。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543.21217股
(即每仟股減少約456.78783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
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
本次分割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主管機關
規定辦理。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分割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分割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99年9月30日,並自
99年10月22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
2.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99年9月17日起至99年10月21日
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登記。
3.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99年9月15日起至99年10月21日
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4.新股票興櫃日期訂為民國99年10月22日。自新股票興櫃之日起,原
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減資後之新股權利義務均相同。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不再印製
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
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99年9月14日(含)前將股票送存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
劃撥帳戶即可,未能在99年9月14日(含)前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
劃撥帳戶者,請於99年10月20日起持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代收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換發日(99年10月
22日)後,股東持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股票手續。
4.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開始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
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 21811911。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9/10/8收到經濟部99年10月7日經授商字
第09901225880號函核准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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